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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22, 2006

轉載--摩連迪斯

很少轉載他人的文章,但文中主角,是我喜愛的球員,筆者亦講得很好,故轉載之。

http://derek-greyhound.net/blog/?p=80
西班牙名將摩連迪斯已確實來季返回西班牙,轉投賓尼迪斯的舊球會華倫西亞。一代名將落得如此下場,我感到十分可惜。
摩連迪斯年少時已於皇家馬德里成名,與魯爾成為一對令人望而生畏的前鋒組合,也為皇家馬德里立下不少汗馬功勞,更是西班牙國家隊前鋒的必然人選。可惜,天意弄人,二千年當選的皇馬會長佩雷斯大肆革新,實行一年一星的銀河艦隊政策,收購具商業價值的靚仔或知名度高的巨星,沉實而樂做綠葉的摩連迪斯就被犧牲,貶為後備。
摩連迪斯不甘長坐冷板櫈虛渡青春,要求外闖。但自私的皇馬只允許外借,結果,在雪藏了一年後,外借到法國的摩納哥。傲慢而自大的皇馬領導層,一點也不將摩連迪斯放在眼內,看死他沒有作為,竟沒有在借用條文中禁止他對皇馬時的比賽上陣。
結果,天意安排真的如此美妙。在二零零三至零四年的賽季,在歐聯八強賽中,皇馬與摩納哥真的碰上了,首回合皇馬輕描淡寫地勝四比二,但在作客時就敗於摩連迪斯一人腳下。這位誓要一吐污氣的年青小子,一頭一腳在次回合把母會踢出局,並在其後的兩關再入五球,帶領摩納哥直闖歐冠盃決賽,可惜,最後敗於當時在摩連奴麾下的波圖。而摩連迪斯亦當選該屆歐冠盃神射手,事業攀上頂峰;及以事實證明,皇馬做了本世紀其中一個最重要的錯誤決定。而現時世界大部分球會的借用條件都列明借將不准倒戈,都由這次摩連迪斯殺敗母會促使而成。
借用期完,摩連迪斯返回皇馬,但因一腳射跨母會,不但未能得到球迷諒解,還被皇馬領導層恨之入骨,將他打入冷宮。被雪藏到手硬腳硬,摩連迪斯的日子過得鬱鬱不得志。結果,在二零零五年一月,惠眼識英雄的賓尼迪斯,以六百三十萬英鎊,把他帶到利物浦。
作為利物浦的三十年球迷,我對摩連迪斯的來投感到十分興奮,認為他必會對中興的利物浦作出貢獻。可惜,事與願違,摩連迪斯的表現未如理想,如同很多西班牙球員一樣,未能適應英超的節奏,表現大失所望,還受部分利物浦球迷的訕笑及侮辱(不包括我)。他在首季只入了四球,而在上一球季,他也只有八球進賬,在為利物浦上陣六十一場賽事中(大部分為備入替),只轟進十二球,以一位一級射手來說,真的不合格。
我感到可惜,是因為摩連迪斯的故事,真的是The wrong person at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 他打出名堂,卻受商業因素影響領導層決定,令他未能一展所長;而球會的雪藏,令他沒法重拾狀態;在利物浦,他背負昔日的名聲而忍受沉重的壓力,他始終沒辦法重拾信心,每次見到他的眼神,都流露了一點時不我予的無奈。他的專業態度十分優秀,對著球迷不耐煩的謾駡,也不會有怨言,不會如一些少年得志的球員那樣傾力反擊。他只管做好本份,努力練習,為年青後輩示範何為專業精神。
他很努力,而且沒有架子,很受隊友愛戴。他每場賽事都拼盡,每一刻都在努力,在他沒有入球時,隊友不斷為他製造機會,他雖未必每次都把握到,但他都公開感謝隊友的支持。而在場中,他是少數會走回後場每一個位置協助後衛搶波的人,他不輕言放棄,總有一至兩次搶到對手的皮球,交回隊友再策動攻勢,贏得球迷的尊重和讚賞。SkySports 多場波對他的評價是: Did everything but score.
但是,我深信他不適合英式足球的急速節奏及緊逼踢法。他是那種不用死力,踢波很柔的人,懂得用波,較適合歐陸式踢法的意大利及西班牙球隊,所以他在法國聯賽大放異彩,以他的質素,其實絕不出奇。他在英超的表現,每每慢人一步,因為歐洲聯賽的節奏並沒有那樣急促。
可惜,他在遇到不如意時,諸事不順,連帶個人信心也受動搖,表現時好時壞,患得患失。我看到一個努力而得不到回報的人,以微小的力量抗衡命運之神的殘酷安排。
我覺得。時不我與,有時真的會改變人的一生。天意如此,有時也不得不認命。但我在摩連迪斯身上看到的,是絕不放棄的精神,及對逆境的欣然面對,不怨天尤人的積極態度。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我衷心希望摩連迪斯在來屆於華倫西亞,能重拾信心,再次表現自己的才華,為一個傳奇球星的故事,譜上完美的結局。而他的故事,對在人生低潮中的我來說,別具意義。


註1:熟識我的人都知,我最喜愛的皇馬絕不是現在的那一艘「鐵達尼」,而是麥馬拿文+魯爾+摩連迪斯
(施丹、費高不是不好,但不是最original的皇馬;而肥哨,我討厭他)
註2:摩連迪斯今屆表現大勇,進球頻頻。

禁得太嚴?

常覺得人生在世,只要不影響他人,基本上做甚麼也可以。問題是,何謂影響他人呢?如果我喜歡食榴槤,令身邊厭惡榴槤的人不快,那麼我有無錯呢?反過來說,我如果因身邊的人而無法吃到最喜愛的東西,又是否身邊的人的問題?

三歲細路都知,吸煙對吸煙者本身及身邊的人都是有害的。那麼,禁煙的建議自然無阻力地搶佔道德高地。於是,食肆、娛樂場所、以至公園、沙灘,一律要禁煙。既然如此,政府為甚麼不索性將吸煙列作違法呢?自然又是要「尊重人權」云云。問題是,這樣的禁煙方案,吸煙者也實在沒甚麼人權可言--唯一可以吸煙的地方恐怕就只有自己家中。

食肆、娛樂場所要禁煙,可以理解;公園要禁煙,也可以接受;當沙灘這樣開揚的地方也要禁煙,對吸煙者人權的剝削已超越保障不吸煙人士的健康所需。或者有人會說,不健康就是不健康,但是以此論調,政府又要不要禁止私家車在路上行駛呢--廢氣有害,也是三歲細路都知的事?

試想想:
遲睡對健康不好,而健康不好會牽涉公共醫療,從而納稅人負擔會增加。因此,政府規定所有市民,除工作需要外,十二點前要睡覺。你會接受這樣的條例嗎?

Friday, October 13, 2006

推介--<<洞穴奇案>>

如果有一堆人被困山洞,得知起碼在十日後才能獲救,為免全部人一起餓死,他們一致同意用抽籤方法選出一人作為其他人的「糧食」,究竟他們有沒有犯上謀殺罪?

「法律是用來懲罰壞人的,在這案件中,法律根本無用,因為他們不會考慮這因素…」
「他們是一致同意的,抽籤方法亦公平,沒甚麼問題…」
「我們憑甚麼斷定法律的功能呢?有動機、有預謀,明顯是謀殺…」

這是一個虛擬的案件,作者透過幾位虛擬法官的意見,表達出法律、道德與社會之間的複雜關係。

這案件,沒有結論。正反兩邊,各有道理,大家的偏向,只在乎各人不同的思考邏輯。

Friday, October 06, 2006

故事一個

有一個自以為看通世情的初中生跟朋友說母親說將來的願望是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島,自得其樂,脫離世俗。母親聽罷,問他:「你何來有錢買個小島?」他為之語塞。

隨著他年紀漸大,他逐漸明白甚麼叫現實。但是他的思想,依然停留於不現實的層面。他依然幻想當「和事老」、令世界和平;依然幻想有共產、均富的烏托邦;依然幻想有刻骨銘心的愛情。

可是,他已經入世,他的工作是現實得不能再現實的行業。他也知道,在這個社會,現實是「成功」的不二法門。

可是,心底裡的他,依然幼稚、依然固我,只因他相信當世人全都變得現實時,世界便沒有希望。

可是,有這樣分裂的想法,他快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