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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3, 2008

失蹤人口

足足一個月沒有寫網誌了,與我少聯絡的人可能以為我人間蒸發,或者以為此網誌已經「摺埋」…

如是者,究竟我可否說自己是在網上世界「失蹤」了一個月呢?

失蹤的大前提,是要「屢尋不獲」,如果這一個月內沒有人到此網誌一遊,那麼我便從未失蹤過。

人生中,總會有一些不太熟絡的過客,遇上了,同步過,又會再分開。分開後,你可能會定期得知他的消息,又或者你以後也聽不到他的音訊。到了有一天,你想找他而找不著,他便成為了你心目中的「失蹤人口」。

對這一類的「失蹤人口」來說,失蹤所留下的,只是一個淡淡的問號。在你的心目中,這一個問號,不一定出於關心,可能只是出於八卦。而這一個問號,恐怕只是你腦海中排名二百二十七的一個小問號。

希望這裡不是你的第二百二十八個問號吧!

1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雖然你知, 不過都講一句
日日都來

2:2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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