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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November 29, 2005

承諾

昨天到理大跟好友拍畢業照,本已約定拍照後一起吃晚飯,豈料好友卻因有其他友人臨時找他拍照,只說一句對不起便爽約了…

那個時候我是真的很不高興的,自問對這相識多年的好友一向不錯,他有事我亦甚少「托手肘」,豈料卻換來如斯對待。可是,站在他的立場,他的決定卻又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我是他的話,說不定我也會這樣做…

究竟,是承諾重要,還是人的感受重要?如果有人承諾了為你做一些事,到後來卻發現他為了這個承諾感到很痛苦,你應該抱著「是你作出的決定,無論如何應由你自己承擔」的態度,還是體諒他的感受,讓他過得開心點比較好?如果我們真的要這麼看重承諾,不對其他人作任何承諾,會不會是最符合道德原則的選擇?

4 Comments:

Blogger 動物男 said...

你甚少托手跟嗎......?
失敬啊失敬......

如果你/別人的承諾是婚姻, 你的取態是?

7:34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如果係我, 我點死都死去對現"承諾" 先啦.

係囉, 你既朋友可能有些更重要的事做呢. 我想都不會太不合理吧.

但有時做唔倒既話, 例如要工作, 都無辦法.

7:5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動男:
可能K先生對佢甚少托手跟呢~~ :D
睇人o既姐~

10:26 AM  
Blogger kallman said...

我知道我托了你不少手跟,你不用諷刺我的…

婚姻這種承諾,當然不能兒戲了事…
可是,無人能預測未來。假如有一天,大家真的覺得這承諾是錯的,與其大家痛苦,倒不如分開算了…總不能因為這承諾而無論怎樣痛苦也堅持一起的。

我們是為婚姻而承諾,不是為承諾而婚姻的。

(一於在這幾天為此話題開一個新topic啦)

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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